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克苏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151”工程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阿克苏地区 采购公告 2024-06-22 04:03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克苏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151”工程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0:2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ZFCG-GK-2024-04(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克苏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151”工程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6545383

最高限价(元):2654538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克苏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151”工程示范项目(第三标段:就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54538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三标段:就业信息化建设,主要包含数字化人力资源市场扩容提质工程运营服务等建设内容及配套服务平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后,在11月30日之前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4〕13号)。      
(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2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4〕13号)。      
(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阿克苏地区综合办公二区

联系方式:0997-2530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阿克苏地区本级

联系方式:13899252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库地热提·库尔班

电 话:1389925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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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阿克苏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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